刑法学(第六版)
一方面,进行目的解释时,不得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,不得进行类推解释。另一方面,要适当考虑解释的一般可能性。由于扩大解释与类推解释并不存在绝对清晰的界限,所以,还应当以解释的一般可能性对目的论解释